《兼并》 王安石
分类:
作者简介(王安石)
王安石(1021年12月18日-1086年5月21日),字介甫,号半山,谥文,封荆国公。世人又称王荆公。汉族,北宋抚州临川人(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),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、思想家、文学家、改革家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欧阳修称赞王安石:“翰林风月三千首,吏部文章二百年。老去自怜心尚在,后来谁与子争先。”传世文集有《王临川集》、《临川集拾遗》等。其诗文各体兼擅,词虽不多,但亦擅长,且有名作《桂枝香》等。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《泊船瓜洲》中的“春风又绿江南岸,明月何时照我还。”
作于宋仁宗皇佑五年(1053)
这首诗的艺术性并不算高,但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。例如苏辙在晚年所写的《诗病五事》中将王安石《《兼并》王安石 古诗》视为“诗祸”,大加指责:“王介甫,小丈夫也。不忍贫民即深疾富民,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,不知其不可也。方其未得志也,为《《兼并》王安石 古诗》之诗,其诗曰……及其得志,专以此为事,设青苗法以夺富民之利……至于今日,民遂大病,源其祸出于此诗。盖昔之诗病,未有若此酷者也。”《诗病五事》,苏辙撰《栾城集》,第1555页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7年。
这首诗的艺术性并不算高,但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。例如苏辙在晚年所写的《诗病五事》中将王安石《《兼并》王安石 古诗》视为“诗祸”,大加指责:“王介甫,小丈夫也。不忍贫民即深疾富民,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,不知其不可也。方其未得志也,为《《兼并》王安石 古诗》之诗,其诗曰……及其得志,专以此为事,设青苗法以夺富民之利……至于今日,民遂大病,源其祸出于此诗。盖昔之诗病,未有若此酷者也。”《诗病五事》,苏辙撰《栾城集》,第1555页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7年。
《兼并》王安石 拼音读音参考
jiān bìng
兼并
《兼并》王安石 翻译、赏析和诗意
三代子百姓,公私无异财。
君主控制操纵杆,如天持斗魁。
赋予皆自我,兼并是邪恶。
奸回法有被杀,形势也没有自己来。
后代开始倒着,百姓就难裁。
秦王不知道这,另筑怀清台。
礼义日已偷,圣经久堙埃。
法仍有存在的,要说当时所居。
俗吏不知道方,搜刮就当材料。
俗儒不知道变化,兼并可以不被摧毁。
利孔至百出,小人私阖开。
有关部门与之争,民众越来越可怜吗。
* 此部分翻译来自AI,仅供参考
君主控制操纵杆,如天持斗魁。
赋予皆自我,兼并是邪恶。
奸回法有被杀,形势也没有自己来。
后代开始倒着,百姓就难裁。
秦王不知道这,另筑怀清台。
礼义日已偷,圣经久堙埃。
法仍有存在的,要说当时所居。
俗吏不知道方,搜刮就当材料。
俗儒不知道变化,兼并可以不被摧毁。
利孔至百出,小人私阖开。
有关部门与之争,民众越来越可怜吗。
* 此部分翻译来自AI,仅供参考
网友评论
更多诗词分类
* 《兼并》专题为您介绍兼并古诗,兼并王安石的古诗全文、翻译备注、注释释文、拼音读音、品鉴赏析、古诗诗意以及网友评论信息。
诗词赋